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

掌握四條原則就能與人和睦相處

在這個錯綜複雜的社會中,我們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因每個人的性格、愛好、習慣、脾氣等各不相同,我們在與人相處時,就會不可避免地產生一些矛盾或隔閡,很難與人和睦相處,這給我們的工作、生活帶來極大的困擾,也給我們的身心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。有許多人為此而苦惱,但也感到束手無策,包括有許多基督徒也不例外。那我們該如何實行才能達到與人和睦相處呢?以下簡單分享四條原則,當我們按這四條原則實行了,令人頭痛的人際關係問題肯定會得到解決。
第一條與人和睦相處的原則是得彼此相愛。耶穌教導我們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馬太福音22: 37-39)彼得詢問主耶穌說:「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主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(馬太福音18:21-22)從中看到,主要求我們人與人之間要彼此相愛,有一顆饒恕人的心,能包容別人的過錯。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年齡、素質、愛好、生活背景各不相同,而且每個人都有一些軟弱或缺欠,所以,人與人之間相處若建立在彼此相愛的基礎上,多站在對方的角度上考慮問題,就會很少出現隔閡和矛盾,這樣就能達到和睦相處。有的人有愛人的心,有同情人的心,愛幫助別人,更能安慰受苦受難的人,這樣的人神喜歡,身邊的人也喜歡。而沒有愛心的人總為自己的利益著想,沒法與人和睦相處,即使有愛人的心也是一時的,是有條件的,這樣的人只能幫助、包容那些對自己有恩的人,或者是沒有傷害過自己的人。一旦有人傷害了他或觸及到了他的利益,他雖外表上能包容,但是心裡卻滿了不滿與厭煩,這樣的人行不出主的道,神厭憎人也不喜歡。所以我們在與人相處時,要實行主的話,按著主的要求做到愛人如己,這樣我們才能與人和睦相處。有時或許我們並不能做到心甘情願地包容人、忍耐人、饒恕人,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我們多多禱告主,求主加給我們一顆真實包容人、愛人的心,當我們真心地依靠主再去實行包容忍耐的時候,我們心裡對人的成見與不滿就能逐漸地消失。但愛人如己也是有原則的,神不要我們糊塗的愛,就如主耶穌對信他、跟隨他的人滿了憐憫慈愛,而對抵擋神的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卻滿了定罪、咒詛,主對這兩類人的態度體現了神的公義性情。所以,對於真心信主、實行主話的弟兄姊妹我們要以誠相待,實行愛心幫助,對於抵擋神、定罪神的撒但勢力,我們要劃清界限,做到愛憎分明。
掌握四條原則就能與人和睦相處
第二條與人和睦相處的原則是要有智慧。馬太福音10章16至17節記載,主耶穌說:「我差你們去,如同羊進入狼群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。你們要防備人;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,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……」基督徒在與人相處時講智慧是必不可少的一條實行原則,因為我們接觸的人中有些是追求真理的基督徒,而有些則是抵擋神、仇恨真理的敵對勢力,是撒但專門差派來打岔攪擾神作工的。若教會的事或弟兄姊妹的個人信息、隱私被這樣的人知道了,他們就會從中抓把柄進行攻擊、論斷、定罪,甚至採取報警抓捕,所以對這樣的人我們就要有分辨,對其講智慧。另外,我們與人相處時難免會有很多難處,這時我們也得講智慧。講智慧不是說些違心的話欺騙人,而是為了讓人得益處,對人、對己、對教會都不造成傷害。比如我們要做一件事或者是要說一些話,那麼我們就得考慮對方是一個什麼樣性格的人,怎麼做、怎麼說能夠讓人得益處,使對方能接受得了,還不會對人造成傷害。這些都是講智慧的一些實行,這樣人與人之間才能達到和睦相處。

第三條與人和睦相處的原則是能夠正確對待人。主耶穌說:「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對你弟兄說『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』呢?你這假冒為善的人!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」(太7:3-5)在與人相處發生矛盾時,我們經常會覺得是別人不對或是別人有問題,其實這個時候,我們自己已經活在狂妄自是的撒但性情中了,完全以自我為中心,看不起別人,也不能客觀、公正地對待人。所以我們應該先解決自己的敗壞,反省認識自己的缺少和不足,尋求自己該進入的真理,才能做到正確對待別人。如果我們總是盯著對方的缺少,那我們永遠都不能與人和睦相處。就如我們在與家人相處時常常發現家人的缺點,覺得丈夫或妻子不會照顧人,不會體貼人,做的飯菜不合口味,孩子的脾氣太大不好管,等等;我們在與同事、朋友接觸時也常常發現這個同事太自私,那個同事好背後論斷人,或者是某某朋友好佔別人的便宜,等等。我們常常為此而苦惱,不知道如何與他人能和睦相處。其實,別人的性格、做法無論合不合我們的意,我們都不該有成見,也不能憑喜好對待,我們都是被撒但敗壞的人,別人存在的問題,其實我們一樣也不少,那我們又有什麼資格強求別人呢?而且神給了我們每個人不同的特長、優點,就是希望我們能吸取別人的長處,來補足自己的缺少,這樣我們才能長進更快。我們有了這樣地認識,當別人做得不合自己意時,我們就能否定自己,不過高地要求別人,也不會把自己認為對的強加給別人,而是能有意識地發現別人的長處,吸取別人的優點,這樣我們也就能正確對待別人了。另外,我們做事不要單顧自己,也要顧到別人,要學會更多地體貼別人,讓別人得益處,這樣我們才能與人和睦相處。
第四條與人和睦相處的原則是不講處世哲學,而是建立與主的正常關係。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常常會用撒但的處世哲學來維護與人之間的關係,如「逢人只說三分話,話到嘴邊留三分」「多個朋友多條路,多個仇人多堵牆」「看透不說透,還是好朋友」等等。當我們按著這些處世哲學與人相處的時候,我們就會為了搞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溜鬚拍馬、阿諛奉承對方,只說別人好的一面,不敢給人提缺少,哪怕出賣真理原則也要維護與人之間的關係。我們用這些處世哲學維護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主厭憎的,因為我們高舉的是撒但的哲學,並不是主的話。主要求我們做的就是能夠與主有正常的關係,一切根據主的話去實行,如按著主的要求做誠實人,與人相處不說假話,不說奉承人的話,看到弟兄姊妹的實行法不符合主的教導,或者是違背了主的教導,我們能憑著愛心幫助,不怕得罪對方,給他指點出來,幫助他解決問題。總之,我們在與人相處的時候,一切都是建立在主對我們的教導的基礎上,主怎麼要求我們,我們就應怎麼實行,不管跟哪個人接觸,都能夠面向主,接受主的鑒察,這樣實行才是與主建立了正常的關係。我們與主的關係正常了,與人的關係也就正常了,與人之間也自然就能和睦相處了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