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3年我因丈夫有病信了主耶穌(三自)。由於丈夫去逝,治病又欠了很多的外債,生活貧困,主耶穌就成了我生活中惟一的依靠,幾年的時間裡我一直都火熱地追求著。1997年,因教會裡爭權奪位,嫉妒紛爭越來越重,我看不慣就退出來到生命路教會聚會。由於我熱心追求,還有點文化,取得了總會黃老師和弟兄姊妹的信任,做了教會帶領,不久教會發展到了一百多人。我一直以教會為家,奔走在弟兄姊妹中間講道、扶持。可萬萬沒想到,當全能神末世福音擴展之時,我卻成了當代的法利賽人。
1999年夏天,教會有兩個姊妹跟我說:「我們家來了傳全能神末世福音的人,道講得挺高,另外還有一本書。」我一聽氣就不打一處來,說:「就你們這身量什麼都不明白,還敢接待外人,他們再來就攆他們走,以後不許接待任何外來人,只有咱生命路是真道,趕緊向主認罪。」我馬上去總會把此事反映給黃老師,他一聽便氣憤地說:「他們就是『東方閃電』派,是『異端』、『邪教』,是黑社會組織,搞淫亂,還割鼻子、剜眼睛,千萬不能接待他們,發現是這個派別就攆,攆他不走就報告公安局抓他們,再不就用棒子打,打啥樣都沒事兒。」我聽後恐慌害怕,心想:這夥人真可恨,為「護衛」真道,「保護」好主的羊,我決不讓一個弟兄姊妹落入「東方閃電」的網羅,豁出一切也要為主盡上忠心。黃老師還告訴我:「回去之後發傳單,寧可把弟兄姊妹奉獻的錢都拿出來去宣傳,發動弟兄姊妹不管哪裡有親屬、熟人信主的都去發,不怕地方遠,不怕吃苦,只要把傳單發出去就行,這是對主的忠心,是把最好的祭獻在祭壇前了。」回家後我跟弟兄姊妹一說,大家都氣憤不止,恨透了「東方閃電」。我馬上複印了很多傳單,安排能出去的弟兄姊妹三人一夥去外省發放(內蒙、黑龍江等五個省的十多個城市),我帶著不能出遠門的弟兄姊妹在家附近發放,哪也不能去的為出去的弟兄姊妹禁食禱告。我囑咐大夥:「手裡傳單務必得發出去,完成任務對神才有忠心,不發完不許回來。」弟兄姊妹走哪兒發哪兒,找著點往下發,藉不信的人給信主的熟人發,並對不信的人說:「把傳單發出去你就有福了。」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就把傳單都發出去了。就這樣我帶領弟兄姊妹把傳單送進了千家萬戶。當時並不知道,我這樣做成了撒但吞吃信徒靈魂的幫凶,成了地地道道的假牧人。

